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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排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912日全面展开。为了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编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912日至 6日全校进行公共课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教务行政科安排。各学院需按照《公共课考试课程安排表》的范围,于124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按照本学院参加公共课考试学生人数比例,指定本学院参加各门公共课监考的监考教师。


序号

课程

考试安排范围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018级理科学生

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8级文科学生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017级文科学生

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018级文科学生

5

大学语文

2018级理科学生

6

大学计算机

2018级全体学生

7

大学英语Ⅰ

2018级全体学生

8

大学英语Ⅲ

2017级全体学生

9

教育学

2017级美术学专业、2017级汉语国际教育、

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等专业学生

10

教育学概论

2017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地理与科学等专业学生

11

发展与学习心理学

2017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地理与科学等专业学生

12

心理学

2016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2017级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等专业学生

 

2.军事理论、信息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应用由开课学院任课老师组织考试。

3.《大学计算机》于201914日至6日在教学10号楼E区、新校区综合楼、新校区特教楼机房进行无纸化考试。15日进行全省音乐类专业高考,请各学院统筹协调监考教师安排

4.201917日至111日进行专业课考试。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及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课程开设和考试安排。

5.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教务秘书于20181214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完成。在编排专业课考试时,请各学院尽量避免把不同年级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以免重修学生考试时间冲突。

6.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每个标准考场均安排2位监考老师,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换。

7.主考监考通知、学生考试安排表由学院教务秘书于20181224日后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附件: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教室安排(2018秋).doc



  

         教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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