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教学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与奖励名额
西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含“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和“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三个奖项。奖励对象分别为我校在普通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含实验课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图书资料管理人员。优秀教学奖共奖励60人,其中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50人、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6人、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4人。各学院须按《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教学奖推荐奖励名额分配表》等额推荐(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参见《西北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励条例》(西师发[2007]94号)。
三、评选时间及评选方式
(一)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
1、宣传申请阶段(2008年7月4日—7月11日)。各学院要在本院教职工大会上及时传达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向学院提出申请(也可由学院直接推荐)、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申请表》(见附件2);
2、评审推荐阶段(2008年7月12日—8月24日)。各学院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并向教务处报送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拟奖励人选;
3、审核反馈阶段(2008年8月25—31日)。教务处对学院推荐的拟奖励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学院,学院对教务处审核后的拟奖励人选在学院内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励人选名单报送教务处;
4、审批公示阶段(2008年9月9日前)。教务处将学院推荐的拟奖励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二)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和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
1、申请阶段(2008年7月7—11日)。申请“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和“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的人员分别填写《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申请表》和《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申请表》(见附件2)并报送本人所在学院或单位。申请人所在学院或单位对申请“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和“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分别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图书馆;
2、评审阶段(2008年8月25—31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分别对申请奖励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拟奖励人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图书馆分别向教务处报送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和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拟奖励人选;
3、审批阶段(2008年9月9日前)。教务处将拟奖励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审批通过后予以表彰奖励。
四、奖励办法
1、学校对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3000元。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奖金计入教师本人的业绩奖励津贴中发放,实验教学管理优秀奖和图书资料管理优秀奖奖金由学校直接发放。
2、获得2007年省级精品课程称号的课程负责人经由学院推荐可不经评审直接获得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不受学校奖励名额的限制,只颁发荣誉证书,不另发奖金。同一项目只奖励一次。
以上材料,需报送至教务处的,请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7971611。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教学奖奖励名额分配表
2、西北师范大学2008年优秀教学奖申请表.doc
单 位 | 推 荐 名 额 |
文史学院 | 5 |
教育学院 | 3 |
政法学院 | 4 |
经管学院 | 5 |
外语学院 | 6 |
音乐学院 | 2 |
美术学院 | 3 |
体育学院 | 3 |
数信学院 | 6 |
物电学院 | 2 |
化工学院 | 3 |
生命学院 | 2 |
地环学院 | 2 |
教传学院 | 2 |
旅游学院 | 2 |
合 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