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普通专升本学生修读《教育学》和《心理学》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85 次 发布时间:2008-11-17
各相关学院:
根据《普通专升本学生课程设置与修读要求》(2008年9月修订),在校2005级、2006级专升本学生必须修读《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单独组班开课,其他教师教育类理论课程在相应学期随相应专业开课。
2、《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在原专科学校已经修读过的学生可免修,凭原专科学校合格成绩直接获得学分。
3、学院统计未修读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学生人数,并填写《专升本学生修读〈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登记表》(见附件),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4、具体的上课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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