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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组织2009年春季综合教育类课程开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综合教育类课程是学校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学生适当修读此类课程,学分制教学计划提出了明确的课程修读要求。为满足学生选课需要,充实综合教育类课程资源,现继续组织2009年春季综合教育类课程开课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综合教育类课程性质及分类
综合教育类课程旨在拓展学生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艺术体育素养等方面的知识面,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分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艺术体育类三类,作为限选课开设,每门课程总学时36,周学时2,2学分。
二、课程开设及申报
1、2009年春季已组织开课的综合教育类课程,任课教师可要求扩大学生选课容量,或增开平行班;
2、已为我校综合教育类课程,但下学期未排课的,可重新要求开课;
3、我校教职工,凡具备一定教学能力,术业有专攻,能够系统讲授某一学科内容,可以保证教学时间者,皆可申请开设综合教育类课程,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参加学生选课。申请开设课程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师跨学院开设本科课程申请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上下载),制作课程教学大纲,上报教务处,同时发电子文档至jiaoxk@nwnu.edu.cn。
4、教师可对教学时间、教学地点、班额等教学相关内容提出要求。教学时间可按教师个人需求灵活安排(周一至周日8:00-21:30皆可),但排定后若需调课,则须经教务处批准。教师申请的教学地点若已排课,则调换同类型教室。
5、开课教师需将具体课程开设信息及申请材料报各学院教务办公室,由各学院教学秘书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
三、相关待遇
我校在岗专职教师开设综合教育类课程相关待遇,参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教师资源共享和课程资源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07]16号)执行。具体内容可查看教务处主页教学文件栏目。
退休人员或在岗行政、教辅人员开设综合教育类课程,由教务处根据课时量支付课时费,视开课时间及开课次数给予1000元资助经费。
四、时间安排
本次课程开设组织工作自2008年12月15日起,至12月27日止。所报课程根据上报时间先后,安排在本学期第二次选课或下学期初第三次选课时向学生公布,参加选课。各学院需于12月27日前将课程开设信息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致电7971611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咨询。
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综合教育类课程的开设工作。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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