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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的通知

各学院: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始终强调学院要落实教学实体地位、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为此,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从本学期开始,学校要求各学院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现将有关管理规定要求重申如下,请贯彻执行。
1、学院、系(实验中心)、教研室要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教学研讨活动,全体教师要研讨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完善评价方式,从内容和形式上提供受学生欢迎的优质课堂教学,从课程内容考核上促使学生主动参与课堂教学全过程。
2、学院要更好地发挥青年教师导师以及学院教学督导组的作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安排青年教师导师以及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帮助教学效果欠佳的老师以及新上岗老师过好教学关。
3、各学院要制定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和课堂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制度,并落到实处。学院要以系(实验中心)为单位,由系(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安排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安排随机抽查本系(实验中心)教师上课情况,安排听课,确保每一位老师上好每一堂课。学院每月汇总公布各系(实验中心)对青年教师的指导情况、对教师上课的随机检查和听课情况,并向教务处汇总报送。学校将对学院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对学院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对于违反课堂教学纪律或教学效果差、学生意见大的教师,系(实验中心)主任要和教师本人及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提出指导意见和改进要求。对于造成教学事故的,按《西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任课教师要对学生进行课堂考勤,每月向学院办公室报送一次课堂考勤汇总结果。对于无故旷课的学生,要由学院办公室安排专人统计学生的旷课学时数,并严格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籍管理条例》、《西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教务处
                                                              ○○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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