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40 次 发布时间:2009-03-09
各学院:
为落实西北师范大学“第四期本科教学改革工程”课程建设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立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课程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1、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或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新开办专业的课程可适当放宽时间要求)。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时间(新开办专业的课程负责人可适当放宽职称与时间要求)。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3)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2、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
(2)学院组织本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对所申报课程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对具备申报条件的课程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学院统一报送。
(二)申报时间和要求
1、2009年3月27日前,各学院将《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和《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暨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各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申报表》发送到jiaoxk@nwnu.edu.cn;4月10日前进行评审。联系电话:7971611。
2、重点课程的申报与建设要严格执行《西北师范大学本科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将申报课程的所有教学相关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一律按教育部精品课程建设标准提交到本学院网页或教务处提供的网页上,教学录像暂不要求。
(三)评选方式与经费资助
1、重点课程评审采用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学校对通过评审、拟立项课程在教务处网页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
2、凡批准立项的重点课程,学校对每门课程拨付专项建设经费5000元。鼓励学院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重点课程的经费支持。
二、精品课程
(一)评选方式
学校在2009年拟定的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遴选出2009年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校级精品课程申报2009年度甘肃省精品课程。2008年立项的校级重点课程可直接申报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2004-2008年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精品课程经评审会同意可直接申报2009年度甘肃省精品课程。
(二)经费资助
被确定为2009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立项建设的课程,在其作为校级重点课程给予经费资助的基础上,另追加3000元建设经费。
三、其它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建设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
2、各学院要加大对课程建设的经费投入,为重点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课程建设的质量,并以此带动学院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3、要求课程负责人登录“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http://166.111.180.5/),参照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和要求,借鉴精品课程建设的成功做法,做好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
附件: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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