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教学观摩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32 次 发布时间:2009-04-02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促进教学研讨和经验交流,鼓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于4月份举办“教学观摩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本次教学观摩活动,由学校集中观摩和各学院内部观摩交流两部分组成。
二、活动内容
1、学校集中观摩的课程,以理论课教学为主。上课教师为本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上课时间符合活动时间安排的历届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和我校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2、学院观摩交流内容可为理论课教学观摩、实验课教学观摩、双语课程教学观摩、优秀教案展示、优秀多媒体教学课件展示等,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教师教学实际情况自行选定。
三、时间安排
2009年4月(第7-10周)。
四、地点安排
学校集中观摩地点:教学6号楼(生化楼)A115多媒体教室。
学院观摩地点自定。
五、参加人员
(一)学校集中观摩参加人员
1、校领导;各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务处、学校办公室、人事处、学生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团委、民培中心办公室、科技处、社会科学处、宣传部、研究生学院、科教服务中心、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人。
2、各学院2001年以来参加工作的教师、担任教学任务的教辅人员和使用多媒体教学的全体教师(音体美专业技法课教师可不参加)。
3、所观摩课程的修读学生、学生代表。
(二)学院交流观摩参加人员,由各学院根据交流观摩内容自定。
六、活动要求
(一)学校集中观摩要求
1、各学院院长、书记、教学副院长、相关单位负责人要求参加首、末场教学观摩活动,其余场次可选择参加;任课教师所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本学院教师的教学集中观摩活动。
2、2001年以来参加工作的教师、教辅人员应参加各场次的教学观摩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学的教师着重推荐参加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获奖作者的教学观摩活动。
3、各学院应于每场教学观摩活动前两个工作日上报具体参加人员名单。除有课及本学期不在校的教师外,符合条件的所有教师都应按时参加活动,确因其它原因无法到场,应办理请假手续。观摩结束后,听课教职工应填写《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一式两份(可复印),一份留学院存档,一份报教务处。课程修读学生及学生代表听课事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
4、参加观摩的师生应于开课前15分钟进入教室,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
(二)学院交流观摩要求
各学院应制订教学观摩活动安排,广泛宣传,积极动员。活动期间,要注意做好记录,认真填写《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每场次观摩结束后,要组织主讲教师和听课教师进行研讨和交流,全部活动结束后,要形成文字总结。请各学院分别于4月10日、5月8日前将教学观摩活动安排、活动总结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同时发电子文档至jiaoxk@nwnu.edu.cn。
教学观摩活动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经验交流的有效手段。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大力宣传,共同做好本次教学观摩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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