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教育部质量工程有关项目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32 次 发布时间:2009-05-06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09】8号)精神,现组织我校质量工程有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
1、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2、国家级教学团队;
3、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4、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二、申报条件
详见《2009年质量工程申报指南》
三、申报方式与步骤
1、第四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教学团队申报采用专业、团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遴选后上报教育厅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5月14日(星期四)前,学院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向教务处报送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
5月15日,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
5月20日,向教育厅上报学校申报项目。
2、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采用课程、学院申请,学院推荐,学校遴选后上报教育部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为:
⑴双语教学示范课程:5月18日(星期一)前,学院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向教务处报送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5月19日-22日,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5月31日前,向教育部上报学校申报项目。
⑵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月29日(星期五)前学院组织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向教务处报送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6月1日-8日,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6月30日前,向教育部上报学校申报项目。
四、相关要求
申报项目需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应《任务书》、《推荐表》、《申报书》、《申报表》及汇总表,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文字稿一式两份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行政一号楼229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jiaoxk@nw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内容可登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www.zlgc.edu.cn)或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或本通知网络附件下载。
联系电话:7971611
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