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09届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及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65 次 发布时间:2009-05-15
各学院:
经对2009届非英语专业本科学生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统计分析,确定以下及格标准,现予以通知。
一、普通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含民族班)及格标准:CET4-320分
含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历史学(历史与社会方向)、教育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技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俄语、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地理科学专业。
二、普通非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含民族班)及格标准:CET4-300分
含法学、社会工作、管理科学、地理信息系统、环境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日语、文秘教育、新闻学、电子信息工程、广播电视编导、化学工程与工艺、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非师)、生物技术、制药工程、旅游管理(旅游英语方向)、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方向)、旅游管理(国际交流与涉外事务管理方向)专业。
三、音体美师范类本科专业及格标准:CET4-270分
含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专业。
四、音体美非师范类本科专业(不含舞蹈学)及格标准:CET4-229分
含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五、舞蹈学专业及格标准:CET4-239分
六、民族班各专业及格标准:CET4-280分
七、旅游管理(旅游日语方向)及格标准:CJT4-45分
各类学生达到上述相应及格标准,即获得“大学英语Ⅳ”或“大学外语”课程4学分;未达到标准者,暂不给予相应课程学分,于2009年6月-2010年12月间继续在我校报考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及格标准后给予相应课程4学分。
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行政1号楼229办公室),电话:7971611,联系人:秦老师。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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