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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11年春季学期赴新疆实习支教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2008年秋季我校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签订实习支教工作协议,实习支教每批一学期,上下学期轮流交替。目前已有五批学生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实习支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支教同学发扬吃苦耐劳、勤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教育教学技能得到了全面训练,实践能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在新疆自治区教育界、学生及家长中引起了较大反响,得到了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厅的充分肯定。实习支教任课时间相对较长,工作量相对较大,有利于大学生在实践中迅速锻炼成长,同时对于大学生开阔视野,拓宽就业渠道也有很大帮助。

2011年春季学期赴新疆实习支教报名工作在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支教时间及方式

本次新疆“实习支教计划”时间为2011年春季一个学期,实习支教地点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基层学校,实习学生到基层学校独立完成一个学期一个班一门课的教学任务,并根据基层学校的需要兼任其它教学和教辅工作。

二、参加范围

2008级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科学教育、地理科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等专业的同学采取自愿报名,经审查同意后参加新疆“实习支教计划”。

三、经费保障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解决参加该计划学生赴基层实习支教的往返路费、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保险等费用。标准为每名实习支教学生生活补贴每月4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学期100元,往返一次路费按实际支出补贴。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26

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度宣传、大力动员同学。报名采取自愿,请各位同学认真考虑、妥善安排学分修读和考研等学习任务,在不影响自己学业的情况下积极报名、踊跃参加,认真填写报名表上各项信息。

请各学院负责人于1126下班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1号楼142办公室,电子邮件:jiaosk@nwnu.edu.cn同时,附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注明“仅限信息校核”字样)

联系电话:7971661,联系人:王刚              

附:西北师范大学参加新疆自治区实习支教报名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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