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25 次 发布时间:2011-02-28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我校201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已于2010年下旬开始组织申报,但各学院(单位)申报立项数量较少或未申报,未能达到立项工作预期目标。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关注教学研究,切实发挥教学研究为教学服务的重要作用,认真做好学校教学研究立项工作,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立项内容从教师教育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践教学体系建设、民族教育、教学管理等多方面综合开展,涵盖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二、申报办法和报送方式
1.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报《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学院(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学院(单位)统一报送。
2.各学院(单位)于2011年4月8日前将本学院(单位)申报的《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及《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行政一号楼229室),同时发《申请书》电子文档至jiaoxk@nwnu.edu.cn。以上材料表格可从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栏“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或本通知网络附件中下载。
3.前期已提交立项申报材料的,不必重复报送。
三、项目和经费管理
1.正式立项的项目应成立项目组,项目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
2.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资助。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在教学改革中的作用大小,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别资助4000元和2000元,资助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分年度资助,有条件的学院要对立项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3.各学院要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项目应在规定时间(一般以2年为宜,不超过3年)内完成。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项书》并提交研究成果,教务处负责组织验收、结项。
教学研究工作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是培育教学成果的有效途径,希望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教学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本次教学研究立项申报工作。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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