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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经项目负责人申报,各学院、各部门初审推荐,学校会议评审,共确定83项201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其中18项为校级重点项目,65项为校级一般项目。现将立项项目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立项项目需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立项项目任务书”,可在教务处“下载中心”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下载)。“立项项目任务书”是学校正式批准立项和项目检查的主要依据。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研究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在项目申请书的基础上认真填写“立项项目任务书”,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案,制订课题组成员详细分工计划、工作进度、经费使用方案等。“立项项目任务书”(含电子版)于2011年12月底前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由学校组织审核。凡“立项项目任务书”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按时上报者,均按自动放弃立项处理。
立项项目一般应在两年内完成,最多不超过三年。项目立项一年后,学校组织各学院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要求项目组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项书》,并提交研究成果,教务处负责组织验收、结项。
学校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资助,重点项目每项资助4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00元。资助经费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分年度资助,项目结项前最多可使用资助经费的50%。
教学研究项目的实施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制,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教学研究工作,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工作暂行规定》(西师办发2003[57]号)精神,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指导和监督,落实学院配套经费,并给予其他必要的条件保证,以研究促改革,以研究促成果,以研究促发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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