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的办理
发布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浏览量:6712 次 发布时间:2014-03-25
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作弊或旷考课程、大学体育课除外)。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须重修,选修课程可重修也可另选。有关重修的规定请参看《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
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往往会与其它课程冲突,可以申请免听,但需完成该课程的作业、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重修”是提高课程成绩与绩点的一个有效的途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参加重修:
①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作弊或旷考课程、大学体育课除外)。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须重修,选修课程可重修也可另选。有关重修的规定请参看《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
②学生对自己某门课程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修以获得更好的成绩。
课程重修同样需要办理选课手续。重修课程如正在开设,需于开学前两周课程改、补、退选阶段到相关部门办理(公共必修课的重修在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办理,专业课程重修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