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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修的办理

 

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作弊或旷考课程、大学体育课除外)。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须重修,选修课程可重修也可另选。有关重修的规定请参看《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

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往往会与其它课程冲突,可以申请免听,但需完成该课程的作业、参加该课程的考试。

重修”是提高课程成绩与绩点的一个有效的途径。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参加重修:

①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作弊或旷考课程、大学体育课除外)。补考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须重修,选修课程可重修也可另选。有关重修的规定请参看《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

②学生对自己某门课程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修以获得更好的成绩。

课程重修同样需要办理选课手续。重修课程如正在开设,需于开学前两周课程改、补、退选阶段到相关部门办理(公共必修课的重修在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办理,专业课程重修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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