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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课过程与规定

 

1、每学期第5周前后由教务处按照教学计划向各学院发放全校公共课开课任务书。

2、相关学院根据教学实际在开课任务书上标明各门课程的班级数及每班人数、开课教师姓名及代码等,供教务处排课参考。对因特殊原因增开或不开的课程,由各学院书面说明原因,经主管院长签字,随开课任务书一并报送教务处核准。

3、教务处汇总各学院上报的开课任务书后对全校性公共课进行排课,然后由学院各自安排专业课。

4、在教室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双休日一般只安排副修专科专业的课程。如遇教室安排紧张,双休日适量安排其它课程。

5、课程排定后,在校园网上公布所开设的课程名称、任课教师、授课时间、地点、课程容量等,并同时由学院书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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