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

学校公共教室的借用程序

 

办理时间:周一、三、五上午

受理处室:教务处行政科1309

1)教学计划外的所有活动,任何团体、学生、教师需使用教室者,必须履行借用教室手续;

2)由学生个人或团体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西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室借用申请表》填写;

3)由相关领导(教学借用由院教学副院长、社团活动由院团委)审核并签注意见,加盖学院公章;

4)教务处审核,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准予使用教室的通知》两份,将其中一份交教室或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

5)教室或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负责教室及教室内设备的启用、正常运行;

6)教室使用完毕后,申请人通知教室管理人员,教室管理人员与申请人共同检查教室及教室内设施设备。

7)教室管理人员关闭教室内设备和教室。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