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意见
发布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浏览量:2604 次 发布时间:2014-03-29
西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
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意见
西师发〔2002〕217号
实验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实验教学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学校近年来结合基础课教学实验室合格评估工作,以评促建,改革实验室管理体制,优化实验室布局结构,多渠道筹资改善基础教学实验条件,修订教学计划,优化实验课程体系,更新实验教学内容,部分专业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实验室开放试点工作起步良好,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与《西北师范大学“教改三期工程”实施纲要》和《西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要求相比,我校实验教学还存在教学内容相对陈旧、教学模式比较单一、实验操作考核不足、常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因此,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实验教学改革,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加快学校建设综合性大学步伐,结合我校实验教学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更新实验教学内容,全面修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1、各专业要全面修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验设备的可行性,吸收科技发展的新成果,删陈取新,优选实验项目,更新实验教学内容。
2、教学大纲中不同类型的实验项目所占比例要合理,既有基础性实验,又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既有必做实验,又有选做实验。低年级以基础性实验为主,高年级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
3、依据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学时安排,合理确定实验项目,相对明确各项目的学时数,适当提高实验项目的教学要求,每个实验项目的实验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4、各门实验课程应有机结合,形成系统、完整、优化的实验课程体系,避免不同实验课程之间内容相互重复。
二、进一步规范实验教学管理工作
1、学院领导应进一步重视实验教学,加大对实验教学工作的支持力度。各学院主管院领导、学院教学督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实验教学的开课情况、教学进度、教学质量、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期末操作考试等方面的管理,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和多渠道的反馈工作,包括对所承担的非本学院学生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反馈。实验室主任应积极组织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保质保量地完成每门实验课程的教学任务。
2、实验教学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课时安排不得少于规定学时。实验项目要符合实验教学大纲规定,不得随意降低教学要求。
3、规范实验课程表的编排。课程表是教学计划在每一学期执行情况的具体反映,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检查的重要依据。学院根据教学计划给实验室下达《实验教学任务书》(包括承担的外学院实验教学任务),实验室依据《实验教学任务书》,由主管院长协调、实验室主任负责、系主任协助,编排实验课程表。实验课程表要详尽反映班级、课程、教师、地点、组数等信息,对不是每周都进行的实验课程,需注明具体的时间。由其他学院承担的实验课程,学生所在学院必须给开课学院及早提供包括实验课程学时数和学生数等内容的书面材料,以便开课学院统筹安排。
4、安排学生分组时,应保证每套设备的实验人数不超过有关规定数量。实验设备不足时,应增加循环次数确保每个学生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计划规定任务。
5、每学期开学前,实验室负责准备好仪器设备,保证开学后按时开课。开课后,学院要及时报送实验课程教学进度表,学期结束前报送实验课程考试安排表。
6、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在教学时间内,要坚守岗位,认真指导学生完成实验,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外出。
7、实验课程必须由符合教学条件的人员承担,学院要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实验教师队伍。
三、加强学生实验能力考核,规范实验课程考试制度
1、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能力的考核,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除安排必要的基本实验理论考试外,必须安排操作考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独立操作能力、综合实验能力。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提倡进行操作考试。
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包括学生预习成绩、实验过程能力评价成绩和实验报告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包括必要的基本实验理论考试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且实验操作考试所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40%。
3、未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实验部分的成绩(包括实验过程能力评价成绩、实验报告成绩、实验理论与操作考试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比例不低于30%。
4、各学院应结合各自的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或本专业)的实验课程考核制度,明确各部分成绩所占的具体比例。
5、以培养学生实践技能为主的课程,应重点考察学生在实践中的综合应用能力,考核方式提倡多样化。
四、改革实验室管理办法,实验室逐步走向开放
实验室管理应由目前的封闭式管理逐步走向开放式管理。综合实验大楼使用后,所有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要全部实行开放,使实验室真正成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基地。已开展实验室开放试点的学院,要继续扩大开放程度和开放范围,形成常规和制度;其他学院要及早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积极探索符合各自特点的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五、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创新实验教学模式
各学院要鼓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管理人员积极开展有关实验教学的科学研究,创新实验教学模式,改进实验教学方法,在实验教学中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积极申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等,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六、加大实验教学投入
1、学院的教学经费应保证适当比例用于实验教学。
2、继续加大对新建专业、非师范专业的实验教学投入,确保实验课程正常开出所需的设备、耗材及时到位。
3、增加对基础教学实验室的投入,确保达到正常教学所需的设备套数,确保每组实验人数达到标准要求,确保新开实验项目所需设备、耗材及时到位。
各学院要切实重视实验教学,规范教学管理,更新教学内容,推进实验室开放,加强实验教学研究,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提高我校的实验教学质量。
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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