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五十五届本科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我校第五十五届本科实习工作将于2014年6月开始。参加本届实习的学生有4386人,其中汉语言文学等21个师范专业的2278名学生参加教育实习,法学等44个非师范专业的2108名学生参加专业实习。为了切实做好本届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第五十五届实习指导委员会,负责领导和检查各学院的实习工作。各学院要从培养和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实习工作,同时成立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实习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学校实习工作条例,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一)联合编队教育实习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对各自职责的规定和教育实习工作流程对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主动地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教务处要从宏观层面安排协调、检查督促教育实习工作,教育学院要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教育实习各项具体工作,各学院要积极配合教育学院做好本学院抽调带队指导教师的动员、学生分配工作。具体要注意做好以下方面:
1、稳步拓展实习基地学校。在数量基本满足需要的前提下,以提高质量为主,在筛选实习基地学校时更加注重从省级示范性高中等软硬件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中选取,逐步提高实习基地学校对于教育实习的指导力量和支持水平。
2、进一步落实好与现有实习基地学校的实习工作协议,通过市(州)、县教育局参与督促、实习基地学校重视、我校带队指导教师协调沟通等渠道,促使实习基地学校更加重视教育实习,使实习学生生活条件得到落实、实习学生教学工作得以合理安排、指导教师合理配置,落实好指导教师的责任,切实做到指导教师检查学生教案、听试讲、听课、课后辅导。
3、进一步完善我校带队教师的职责。带队教师驻点在一所学校内,全程参与教育实习工作。主要职责:
⑴提前联系所安排的实习基地学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⑵组织带领实习学生赴实习学校、按时回校;
⑶落实好与实习基地学校的工作协议,落实基地学校教师的指导工作:向实习生介绍本学科教改情况,传授教学经验;安排实习生见习听课,指导实习生备课、试讲、上课;主持评议会,帮助实习生改进教学;指导实习生批改作业、进行课外辅导;指导实习生开展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调研活动。
⑷全程参与学生实习工作。每周召开2次以上的情况通报会,听取每一位实习生至少1次预讲、1次上课、1次评课,填写好带队教师日志。
4、根据各基地学校的开学情况,联合编队教育实习时间调整为第七学期第3周开始,实习时间为第3周至第10周,第1-2周正常上课。
5、继续做好实习基地学校校长、教务主任论坛,从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完善教育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及具体环节、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等方面同基地学校负责人进行对话与交流。
6、继续做好新疆实习支教工作,教务处要统筹安排,组织好此项工作有序进行。
7、教育学院继续做好“国培计划”实习工作。
8、继续支持教育学院开展教育实习专项研究。
(二)专业实习
非师范专业实习要与人才培养模式紧密结合,切实完善专业实习大纲,充实实习内容,规范实习过程,增建实习基地,拓宽实习渠道,增加实习时间,提高实习质量,加强实习安全保障。建立与企事业单位、公司的联系与合作制度,根据企事业单位、公司的需求适时调整实习方案。
1、各学院专业实习工作要根据人才培养、专业培养要求及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增加专业实习时间。学校鼓励各专业实习时间增至一学期,有条件的专业从第6学期暑期开始实习工作。
2、选择专业对口、影响较大的实习单位,并落实到位。
3、制定修订专业实习大纲,充实实习内容。
4、各专业结合专业特点自行设计、编印统一要求的专业实习手册,规范实习过程。
5、加强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专业实习质量,引导学生力争在实习中出优秀成果,为就业奠定良好基础。
6、各学院要认真选派专业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教师担任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与实习单位密切配合,认真指导,确保实习质量。同时各学院要加强对专业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的检查力度。
7、各学院要继续加强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增建实习基地,建设一批稳固的专业实习基地。同时要认真落实具体实习单位,保证实习时间和质量,协商安排师生的食宿问题,保证实习工作顺利完成。并要积极开展实习工作的探索和研究,鼓励指导教师进行实习调查研究。指导教师要引导鼓励学生开展调查活动,撰写实习总结或研究论文。
8、学校在实习经费分配中,继续执行增加实习时间相应增加实习经费的支持政策。
三、认真执行实习成绩评定办法,严格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成绩要坚持评定标准,公正合理。对违反实习规定和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习生,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四、实习结束后,各学院要以成果展览会、汇报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认真总结,并认真做好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的评选推荐工作。其中优秀指导教师按指导教师总数的25%推荐,优秀实习学生按实习学生总数的15%推荐。各学院于实习结束15日内将本学院实习书面总结材料,优秀组织工作者、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学生的推荐名单及单行材料,优秀实习调研报告或论文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附件:1、第五十五届实习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2、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条件
3、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基础教育研究合作基地学校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推荐表
西北师范大学
2014年6月9日
附件1:
第五十五届实习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万明钢
副主任:王治和 杨旭东 李瑾瑜
委 员:马世年 何玉红 张定强 丁晓斌 赵惠强
孙 健 曹 明 杨立勋 王世勤 凌 茜
陈 虎 邓小娟 张学忠 王润平 李永祥
任小康 摆玉龙 杨志旺 张腾国 赵 军
俞树煜 杨 华 高亚芳 杨晓霭 杨纳名
胡 勇
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 兴 屈文燕 王 刚 贺 玲 高建波
附件2:
优秀实习组织工作者评选条件
一、努力完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统筹安排实习整体工作,不断深化实习改革,切实提高实习质量。
二、重视学院(或专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实习单位及实习内容安排符合专业实践人才培养要求,实习基地数量满足专业实习需要。
三、学院(或专业)实习具体安排严谨、细致,实习生安排得当,选派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四、学院(或专业)实习管理工作规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专业实习效果好,实习生圆满完成学校规定实习任务。
五、重视安排实习设计、研究或调查,学院(或专业)学生实习成果突出(优秀课件、实习调研报告、实习论文、实习设计、实习作品等)。
优秀实习指导(带队)教师评选条件
一、工作责任心强,能积极、主动地承担实习指导任务。
二、与实习单位积极协调,实习内容符合专业培养要求,达到专业实习大纲要求。
三、实习指导工作有计划,安排妥当,指导细致,所指导学生实习效果好,得到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的普遍好评。
四、认真检查、指导实习全过程,所指导学生都能完成学校规定实习任务,学生整体实习质量较高。
五、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实习设计、研究或调查,所指导学生实习成果突出(优秀课件、实习调研报告、实习论文、实习设计、实习作品等)。
优秀实习学生评选条件
一、出色完成教学任务,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
二、认真完成实习每一环节工作,实习表现良好,得到实习单位、双方指导教师和同学们的普遍好评。
三、能够积极开展实习设计、研究或调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实习成果突出(优秀课件、实习调研报告、实习论文、实习设计、实习作品等)。
四、协助指导教师积极参与实习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