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排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5年12月29日全面展开。为了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编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6年 1月6、7、8日全校进行公共课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教务行政科安排。各学院需按照《公共课考试课程安排表》的范围,于12月7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按照本学院参加公共课考试学生人数比例,指定本学院参加各门公共课监考的监考教师。
序号 | 课程 | 考试安排范围 |
1 | 大学语文 | 2015级理科学生 |
2 | 大学计算机基础Ⅰ | 2015级全体学生 |
3 | 大学英语Ⅰ | 2015级全体学生 |
4 | 大学英语Ⅲ | 2014级全体学生 |
5 | 教育学概论 | 2014级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俄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 |
6 | 教育学 | 2014级汉语国际教育、美术学、音乐学、 舞蹈学 |
7 | 发展与学习心理学 | 2014级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英语、俄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 |
8 | 心理学 | 201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体育教育、 汉语国际教育 |
2.军事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信息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应用由开课学院任课老师组织考试。
3. 本学期《大学计算机基础Ⅰ》课程将进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将分时段进行,学院及任课教师需将考试安排及时告知参加考试学生和相关监考教师。
4.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5日进行专业课考试。因1月3日进行全省音乐学类专业高考,请各学院在这一天各时段不要安排学生考试。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及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课程开设和考试安排。
5. 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16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完成。在编排专业课考试时,请各学院尽量避免把不同年级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以免重修学生考试时间冲突。
6.本学期将开展专业核心课程教考分离试点工作,各学院抽选参加本次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的课程具体见《2015秋季学期教考分离试点课程一览表》。各学院在编排和组织考试过程中,需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学期专业核心课程教考分离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并于12月16日前将本学院教考分离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信息报教务行政科。
7.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每个标准考场均安排2位监考老师,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换。
8.主考监考通知、学生考试安排表由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22日后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附件: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