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对2016届毕业生学历信息的通知
发布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浏览量:2664 次 发布时间:2016-03-11
各学院:
为妥善做好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现将2016届毕业生学历信息校对工作安排如下:
1、将2016届毕业生校对稿下发各班级,学生本人核对完毕后请在校对稿上签字。如校对稿上的信息有误,请在相应的错误信息旁边用红色笔迹更正。若学生本人没有签字确认则以此表信息为准上网注册,出现错误由学生本人负责。
2、集体拍照后已补拍的学生请在校对稿“数码照片”一列注明“已补拍”。
3、已拍照但学信网未显示毕业照片的学生请于2016年3月25日前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教学9号楼1311办公室)核实情况。
4、请学院主管领导认真核实毕业生数据(特别注意学籍异动的学生如延修、休学、复学、试读等),并在相应位置注明异动类型,确保不遗漏。
此项工作要求上报注册数据不得有一丝一毫的错误,所有数据一经上网注册均不能修改。请将信息校对稿于2016年3月25日前上报教务处行政科。
教务处
2016年3月11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