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试卷展评工作学校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定于2016年4月5日至8日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试卷展评工作,展评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部分学院教学秘书和教务处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学院试卷进行查阅和分析评价,现将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 长:王治和
副 组 长:杨纳名 肖福赟
检查分组:
组 别 | 联系人 | 成员 | 检查学院 |
第一组 | 焦 敏 | 龚喜平 钟全宏 李建国 陈蒲芳 田代洪 |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舞蹈学院 传媒学院 |
第二组 | 王 兴 | 孙继虎 周同藩 冯曦明 王 勇 陈 芳 | 数统学院 物电学院 计算机学院 心理学院 |
第三组 | 鲁文平 | 靳 琰 刘晓玲 毛乃佳 杨阿莉 王 刚 | 马克思学院 商学院 经济学院 法学院 |
第四组 | 谢田玲 | 陈祥恩 刘维庆 李 焱 杨 玲 戴瑞瑞 | 外语学院 国际学院 教育学院 旅游学院 |
第五组 | 贺 玲 | 马正学 王永成 辛存林 张筱兰 赵彬彬 | 文学院 体育学院 历史学院 社管学院 |
第六组 | 张向东 | 李彦荣 李凤琴 何佳苡 李燕临 | 生科学院 化工学院 地环学院 教技学院 |
二、检查时间:4月5日—4月8日
三、检查内容:
1、试卷展评室情况:是否正常开放、有无专人管理、试卷是否陈列等。
2、试卷装订情况:是否统一装订,装订是否规范等。
3、试卷评阅情况:阅卷是否规范,有无加分错误等。
4、学生参加展评情况:有无学生翻阅试卷、人数多少等。
四、检查要求:
1、各小组在试卷展评期间,随机抽查各学院试卷展评情况,并如实填写《试卷抽查情况统计表》,各组抽查的试卷数量不能少于30本。
2、展评结束之后,请各小组于4月15日前提交书面小结(简明扼要,写清楚做得好的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即可)。
教 务 处
201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