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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试卷展评工作学校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学校定于2016年4月5日至8日开展2016年春季学期试卷展评工作,展评期间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部分学院教学秘书和教务处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学院试卷进行查阅和分析评价,现将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组    长:王治和

副 组 长:杨纳名  肖福赟

检查分组:

组 别

联系人

成员

检查学院

第一组

焦  敏

龚喜平  钟全宏  李建国  陈蒲芳  田代洪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舞蹈学院  传媒学院

第二组

王  兴

孙继虎  周同藩  冯曦明  王  勇  陈  芳

数统学院   物电学院

计算机学院 心理学院

第三组

鲁文平

靳  琰  刘晓玲  毛乃佳  杨阿莉  王  刚

马克思学院 商学院

经济学院   法学院

第四组

谢田玲

陈祥恩  刘维庆  李  焱  杨  玲  戴瑞瑞

外语学院   国际学院

教育学院   旅游学院

第五组

贺  玲

马正学  王永成  辛存林  张筱兰  赵彬彬

文学院     体育学院

历史学院   社管学院

第六组

张向东

李彦荣  李凤琴  何佳苡  李燕临  

生科学院   化工学院

地环学院   教技学院

二、检查时间:4月5日—4月8日

三、检查内容:

1、试卷展评室情况:是否正常开放、有无专人管理、试卷是否陈列等。

2、试卷装订情况:是否统一装订,装订是否规范等。

3、试卷评阅情况:阅卷是否规范,有无加分错误等。

4、学生参加展评情况:有无学生翻阅试卷、人数多少等。

四、检查要求:

1、各小组在试卷展评期间,随机抽查各学院试卷展评情况,并如实填写《试卷抽查情况统计表》,各组抽查的试卷数量不能少于30本。

2、展评结束之后,请各小组于4月15日前提交书面小结(简明扼要,写清楚做得好的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即可)。

附件1:2016年4月试卷展评地点一览表

附件2:试卷抽查情况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6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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