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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教高函〔201568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进一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性  

       专业建设是高校教学工作内涵建设的核心,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在借鉴辽宁省成功经验和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甘肃省高等教育实际,及时启动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这是省教育厅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定不移地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的重大举措。今后一段时期,甘肃省教育厅将以专业综合评价为抓手,按照“主动适应、适度超前,分类指导、突出特色,统筹规划、动态调整”的原则,通过优化专业结构布局、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促进传统学科专业改造、重视人文社会专业发展、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专业评估与监控等措施,进一步引导全省高校逐步建立专业设置“自律”机制和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切实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协调推进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1、建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协调机制。由教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研究生院(学位办)、招生考试中心、图书馆以及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人组成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各负其责,统筹推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2、明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中各单位(部门)职责。教务处要做好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省教育厅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领导小组的联系沟通。教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处、学生工作处(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研究生院(学位办)、招生考试中心、图书馆要指定专人积极配合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做好本科教改工程项目、师资队伍、教师科研成果、学生就业数据、实验教学资源、学位点建设、生源情况、图书资源等方面基本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要成立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明晰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同时,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要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甘肃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填报系统”和“甘肃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专业综合评价系统”的研制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是我校第一个列入全省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本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全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启动会精神,明确分工,靠实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按期顺利完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综合评价工作。  

 

 

 

 

 

                                   教务处

                                                                                     2016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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