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排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6年6月29日全面展开。为了做好2016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编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6年 6月27-7月1日全校进行公共课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教务行政科安排。各学院需按照《公共课考试课程安排表》的范围,于6月8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按照本学院参加公共课考试学生人数比例,指定本学院参加各门公共课监考的监考教师。
序号 | 课程 | 课程编码 | 考试安排范围 |
1 | 大学语文 | 51000301 | 2015级文科学生 |
2 | 大学英语Ⅱ | 52000102 | 2015级全体学生 |
3 | 大学英语Ⅳ | 52000104 | 2014级修读学生 |
4 | 教育学 | 41000102 | 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专升本)、 2014级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 |
5 | 心理学 | 41000101 | 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专升本)、 2014级美术学、音乐学、汉语国际教育 |
2.军事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教育研究方法基础、班主任管理与班主任工作、信息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应用等课程由开课学院任课老师组织考试。
3.本学期《大学计算机基础Ⅱ》课程将继续进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6月27日-30日由开课学院组织进行,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需及时将考试安排告知参加考试学生。
4.2016年7月4日至7月8日进行专业课考试。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及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课程开设和考试安排。
5.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6月17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完成。在编排专业课考试时,请各学院尽量避免把不同年级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以免重修学生考试时间冲突。
6.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每个标准考场均安排2位监考老师,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换。
7.主考监考通知、学生考试安排表由学院教学秘书于6月22日后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附件:1.《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教室安排》
教 务 处
201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