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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必修课补考、缓考、重考考试及监考安排

各学院:

现定于34日—5组织进行2016年秋季学期所开设公共必修课(大学体育除外)的补考、缓考,请下载《公共必修课补考、缓考监考安排》,按时上报监考安排,并通知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

学校将2013级学生开始取消毕业清考,各学院务必下载张贴《公共必修课课程缓考、补考安排》,并及时通知各级学生按时参加考试。请相关考生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生卡)参加考试。具体课程考试安排请点击下表中课程名称查看或登录本人教务信息系统查看。《军事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育科学研究方法》等课程的补考、缓考与任课老师或开课学院教务办公室联系。 

课程名称

补考、缓考时间

备注

大学英语Ⅰ

341-2

补考、缓考、重考名单如有遗漏的学生,请务必于33日下午300前到教学6号楼B110室登记。

大学英语类课程考试设有听力,请考生携带耳机参加考试。

大学英语Ⅲ

343-4

大学计算机基础Ⅰ

345-6

大学语文

347-8

教育学概论

351-2

教育学

351-2

发展与学习心理学

353-4

心理学

353-4

 

附件:公共必修课补考、缓考监考安排


       教 务 处

       20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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