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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跨校选课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校工委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跨校选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安宁五所高校联盟协议和2014年秋季学期至2016年季学期思政课跨校选课试点工作开展实际,现就我校与甘肃农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之间进一步开展2017季学期思政课跨校选课试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试点学校、课程、开课时间及主讲教师

1.甘肃农业大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主讲教师为薛小东讲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主讲教师为朱院利副教授

2.兰州交通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主讲教师为谢亮教授。

3.甘肃政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讲教师为张番红副教授。

4.兰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讲教师为甄晓英讲师

各高校具体上课地点及授课教师简介等请查看附件1。

二、跨校选课程序及时间

1.各学院根据试点高校提供的课程信息,面向本院学生做好广泛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本院学生选课,并将确定的选课学生名单填写于附件2中,于317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9号楼1312室),同时电子版名单需发送至jiaozk@nwnu.edu.cn。教务处根据每门课程各试点高校限报20人”的要求确定最终名单并及时反馈学院。

2.320日开始,我校跨校选课学生按照试点高校的统一要求参加相关课程的教学活动。学生修读课程期间,教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修读课程情况,并及时向学生通知试点高校任课教师请假、课程调整等相关信息。

3.学期末,教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根据试点高校提供的跨校选课学生成绩单,组织完成学生成绩认定及学分转换工作,并负责将学生成绩和学分录入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时,做好跨校修读课程期间违规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

三、激励措施及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将思想政治理论课跨校选课试点工作与落实安宁五所高校合作育人协议结合起来,鼓励和支持学生到甘肃农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相同专业交流学习,选修相关课程或副修第二学历。学生交流学习或选修相关课程的程序时间与思政课跨校选课的要求一致。

为鼓励和支持我校学生积极交流学习、选修试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及相关专业课程,增加第二大学校园经历,学校拟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凡参加交流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专业课跨校选课学生完成规定作业、通过试点高校课程考核获得相应学分的,可额外获得素质拓展学分。

2.学校给参加交流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及专业课跨校选课的学生补贴一定交通费。

3. 凡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跨校选课学生完成规定作业、通过试点高校课程考核获得相应学分的,优先参加学校组织的马克思主义宣讲团等暑期主题实践活动。

 

附件1: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跨校课程开设信息表

附件2:思想政治理论课跨校选课学生名单

                              

                                  

 201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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