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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排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13日全面展开。为了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编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13日、14日全校进行公共课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教务行政科安排。各学院需按照《公共课考试课程安排表》的范围,于1128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参照本学院参加公共课考试学生人数比例,指定本学院参加各门公共课监考的监考教师。

公共课考试课程安排表

序号

课程

考试安排范围

1

大学语文

2017级理科学生

2

大学计算机

2017级全体学生

3

大学英语Ⅰ

2017级全体学生

4

大学英语Ⅲ

2016级全体学生

5

教育学概论

2016级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民)、历史学、

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民)、地理科学

6

教育学

2016级汉语国际教育、美术学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7

发展与学习心理学

2016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民)、地理科学

8

心理学

2016级体育教育

2.军事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信息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应用、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等课程由开课学院任课老师组织考试。

3.本学期《大学计算机》课程采用无纸化考试,考试将于第十九周随堂进行,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需将考试安排及时告知应参加考试的学生,特别要提醒本学期重修该课程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4.201715日至112日进行专业课考试。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及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课程开设和考试安排。

5.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29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完成。在编排专业课考试时,请各学院尽量避免把不同年级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以免重修学生考试时间冲突。

6.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每个标准考场均安排2位监考老师,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换。

7.主考监考通知、学生考试安排表由学院教学秘书于1218日后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附件:《各学院专业课考试教室安排》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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