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排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将于2017年1月3日全面展开。为了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编排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7年 1月3日、1月4日全校进行公共课考试,具体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由教务行政科安排。各学院需按照《公共课考试课程安排表》的范围,于11月28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参照本学院参加公共课考试学生人数比例,指定本学院参加各门公共课监考的监考教师。
公共课考试课程安排表
序号 | 课程 | 考试安排范围 |
1 | 大学语文 | 2017级理科学生 |
2 | 大学计算机 | 2017级全体学生 |
3 | 大学英语Ⅰ | 2017级全体学生 |
4 | 大学英语Ⅲ | 2016级全体学生 |
5 | 教育学概论 | 2016级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民)、历史学、 思想政治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民)、地理科学 |
6 | 教育学 | 2016级汉语国际教育、美术学 2015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
7 | 发展与学习心理学 | 2016级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民)、地理科学 |
8 | 心理学 | 2016级体育教育 |
2.军事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信息化教学、信息化教学环境应用、班级管理与班主任工作等课程由开课学院任课老师组织考试。
3.本学期《大学计算机》课程采用无纸化考试,考试将于第十九周随堂进行,开课学院及任课教师需将考试安排及时告知应参加考试的学生,特别要提醒本学期重修该课程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
4.2017年1月5日至1月12日进行专业课考试。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及时告知相关任课教师做好课程开设和考试安排。
5.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9日前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编排完成。在编排专业课考试时,请各学院尽量避免把不同年级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以免重修学生考试时间冲突。
6.公共课及专业课考试每个标准考场均安排2位监考老师,一经排定不得私自调换。
7.主考监考通知、学生考试安排表由学院教学秘书于12月18日后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
教 务 处
2017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