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 浏览量:1239 次 发布时间:2018-03-04
各相关学院:
教育部于2017年10月26日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3】13号),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学习本办法,结合本学院师范类专业建设实际,认真研读专业认证标准,提前谋划,为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做好准备,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
教务处
2018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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