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1028 次 发布时间:2019-05-29
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为及时、顺利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审核合格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已打印完毕,请各学院教务秘书领取后组织贴好照片(必须使用新华社统一采集的照片,若无法找到纸质照片,可从学信网毕业生图像信息校对模块下载电子版照片,洗成小2寸使用),并仔细校对核查,严禁错贴、漏贴。
二、6月3日-5日是毕业证书盖章时间,请各学院根据《2019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盖章时间安排表》(附件1)前去校办盖章。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循时间安排,由教务秘书具体负责盖章事宜(盖章前需跟校办综合科王宏渊老师联系,联系电话:7971941)。
三、各学院应妥善保管盖好章的毕业生毕业证书,等待教务处通知发放时间后再统一签领发放。毕业证书切勿私自提前发放。
四、因毕业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兰州市教育局需审核毕业证书原件,请各学院务必将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的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已盖好章)按照学院汇总填写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顺序进行排序。(可参见教务处主页通知公告栏《关于进行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于6月5日前交到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中心(教学6号楼B区110室),同时请派2-3名学生进行相关工作。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办理近期工作安排详见附件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做好相关工作,若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将不能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后果自负。
五、请各学院在办理毕业证书贴照片、盖章、排序等事宜时务必认真仔细,切勿遗失毕业证书(若有遗失无法补办),确保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按期发放。
教 务 处
2019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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