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级学生缴纳副修教育学费及申请副修学位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1990 次 发布时间:2019-06-06
相关学院:
2015级参与副修教育的本科学生即将毕业,为做好毕业生离校和办理副修相关证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费。2015级参与副修教育的学生务必对照“2015级副修学生修读学分一览表”计算本人未缴学费并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未缴副修学费上缴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行政1号楼106室)。如不按时缴纳副修学费将会影响主修毕业证的发放,请相关学院做好通知督促工作。
二、关于照片。申请副修专科、副修本科毕业证书或第二学位证书的学生务必于2019年6月12日前将本人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学院教务办公室教学秘书老师处领取,由学院下发的新华社拍摄用于主修毕业证书的照片)2张,背面写清班级、姓名、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行政1号楼106室)。
三、关于证书。副修学分达到各专业相应学分要求可获得副修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学分达到本科要求(修读课程包含毕业论文)并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本年度学位分数线的学生可申请副修第二学位证书。
附件:
教务处
2019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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