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639 次 发布时间:2019-06-13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19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学院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2.适应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要求;
3.以已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具备完成该专业教学计划所必需的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
4.具备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前,各学院须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该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于6月27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提交教务处教学科(行政1号楼106室)。
2.学校于6月下旬组织召开申报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会和专业办学条件论证会,对各学院拟申报的新专业进行评议,确定拟增设的新专业。
教务处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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