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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台湾师范大学、佛光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台湾合作高校签署的教育交流协议2020年春季学期我校将选派第十批本科生赴上述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选派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选拔)。现将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交流本科生的学习时间为:20202月至20207月。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原则上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一学期,但总的交流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

2020年春季学期选派本科生名额共42名,其中公费名额9名,自费名额33名(公费名额建立在保证自费名额录满的基础上,若自费名额未录满,则公费名额会相应按比例减少或取消),名额分配详见《西北师范大学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上述台湾高校的所有专业原则上均可接受我校交换生,申请的本科生可加入赴台研修QQ群684350275从群文件中下载参阅台湾高校的招生简章,详细了解各校办学特色、网址、专业及费用情况。学校将根据对方高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有针对性地重点选派我校相关专业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

1、20172018在校本科生。已在台湾研修的第批学生可以再申请延修一学期,但不得变更研修学校,相关申请要求、程序及条件与新申请学生一样,同步进行。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本科生在校已修读所有课程的GPA不低于2.0(GPA指平均绩点,计算方法见附件2)。

3、具备在台湾高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条件和适应能力,能承担在台湾高校学习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开支。

4、符合项目的其它申请条件。

四、申请与派出程序

    1、201910月9—10月12日,本科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申请表》(附件3),并所在学院审核汇总。

    2、201910月12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将《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申请表》及《2020年春季学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行政1号楼110室)

3、2019101213日,教务处确定选派本科生名单。

4、20191021前,选派本科生完成相关培训及材料的准备,并经港澳台办公室向台湾高校寄送选派本科生的相关材料。

5、201911月—20201月,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办理赴台相关手续。

6、20202月,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抵达台湾学习。

五、费用

    1鼓励支持学生出国(境)研修学习参与学校相关项目出国(境)研修学习一学期及以上的公费学生研修学习期间免接收高校学费,但须缴纳我校全部学费。参与学校相关项目出国(境)研修学习一学期及以上的自费学生研修学习期间免除我校学费,但须向接收高校缴纳全部学费。参与学校相关项目出国(境)研修学习的学生研修学习期间若退宿,则不交纳住宿费;若不退宿,则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正常交纳住宿费。

    2、交流学习本科生(含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须自付证件费、住宿费、保险费、活动费、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等,并按双方学校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参见各台湾高校招生简章)。

    3、交流学习本科生须提供一位担保人。如逾期不归,学校取消学籍,同时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因名额及手续原因,交流学习本科生一旦选拔确定后,原则上不能中途放弃,否则除承担相应的手续办理费用外,今后不再享受各类交流学习和评奖机会,若因此产生选课问题,责任自负。

    六、学生管理及学分认定

    交流学习本科生的管理及学分认定等工作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1]241号)和《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课程成绩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1]242号)有关规定实施。

    交流学习本科生在台湾交流学习期间课程成绩优异、表现良好者可申请学校国(境)外学习奖学金。

 

    附件:1、2020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名额分配表.doc

        2、GPA的计算方法.doc

         3、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台湾高校学习申请表.doc

         4、2020年春季学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汇总表.xls                         

 

                                                 教

                                              2019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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