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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开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总体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将于8月29日开学。为保证本科教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安排

1、二、三、四年级本科生开学注册时间:8月29日--30日。正式上课时间:8月31日。因疫情防控,个别学生按学校相关要求返校注册。

2、原则上,2020年秋季学期本科课程恢复常规教学模式。各类课程如有选课学生因滞留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而无法及时返校或返校后隔离观察的,任课教师需为他们制定专门教学方案(课堂教学在线直播;或指定学习相关平台上的慕课、网课;或将常规教学全程录屏或录像,提供给学生观看;或其它方式),并为其提供在线答疑指导。

3、常规教学需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项规定。

4、校外实习(实践)师生应按照住宿点-实习点“两点一线”模式开展教学,路途中戴好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通风条件差的场所。除非另有通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教学实习(实践)活动原则上不予安排。

二、2020级本科新生相关工作安排

1、报到时间:第一批9月9日--10日,第二批9月14日。因疫情防控,个别学生按学校相关要求报到注册。

    2、专题入学教育:9月11日--14日。具体方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教务处制定,另行通知。

3、军训:9月15日--28日。9月28日召开新生大会暨军训总结会。

4、新生运动会:9月29日、30日上午。具体方案由体育学院制定并组织实施。

5、正式上课时间:10月9日。

三、补考(缓考)工作安排

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大学体育除外)的补考及缓考于第二周双休日(2020年9月12、13日)进行,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的补考及缓考于第二周结束前(2020年9月13日前)完成。公共体育课缓考安排在第一周结束前(2020年9月6日前)进行,学生自行联系任课教师参加《大学体育Ⅱ》、《大学体育Ⅳ》的缓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学校自2013级学生起,不再组织毕业前清考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通知补缓考范围内的学生按时参加补缓考。

    四、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为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将于8月31日—9月4日开展集中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期间每位校领导需听取本人联系学院青年教师课程1次,校领导听取所联系学院课程时,联系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须一同听课,以便及时听取校领导反馈意见。

   1、检查方式采取校院两级检查的方式,以各学院自查为主,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为辅。

   学校教学检查组由学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学校教务处全体干部组成主要检查上课期间疫情防控情况,全校教学运行状态,了解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教学条件准备情况及各学院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抽查全校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上课情况,学生缺课异常情况

   各学院检查领导小组主要检查本学院教学运行状态;本学院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上课情况学生缺课异常情况承担教学任务教师的课前教学准备情况,尤其是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教案等教学文件准备情况;有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教学用品等准备情况;教学任务安排落实情况等

   教务处干部是各学院教学检查的联络人,负责协调各学院领导小组开展教学检查,并及时协调解决教学工作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2、检查内容:学生返校复课后是否安全有序开展教学工作,上课期间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教学设施及环境的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安装在线教学软件,桌椅、黑板、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设备、实验设备等设施完好情况,校园环境及教学楼内外的卫生情况。

    教学秩序的检查。主要包括:(1)教材落实、准备与发放情况;(2)任课教师的出勤及课前准备情况,上课是否坚持做到”,即不误课,不迟到、不拖堂、不空堂、不提前下课不延长课间休息时间;(3)教师上课应做到“五有”,即有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有教学进度表、有教案、有记分册、有学生考勤册。(4)学生是否有或异常现象;是否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是否做到上课认真听课,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等。

    3、具体要求:学校教学检查组要把督查学院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学院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任务落实到人。各学院教学秘书为本院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提供课表。

    检查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场,并将检查有关情况做详细记录。若发现任课教师有自行调课、无故缺课、迟到、早退等现象,检查人员应查明原因,并由学院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若发现学生迟到、缺课、早退异常情况,检查人员应记录并调查有关情况并及时反馈学院。检查中发现的教学设施及环境方面问题,检查人员应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协调解决。

    教务处将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并就情节严重者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于检查结束后3天内将本学院教学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行政2号楼118室学校检查组工作人员及时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行政科由教务行政科统一汇总教学工作检查情况报学校领导。

    4、其他:检查中的有关问题请与下列单位联系解决。

    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负责课程、教室安排及调整工作。联系电话7971621、7971434。

    后勤服务集团教室管理站:负责教室的桌椅、黑板、照明、窗帘、粉笔、卫生、水电等教学设施。联系电话7971175,7971234。

    国资处公共教学资源管理:负责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语音室的教学设备。联系电话7971824。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处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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