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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台中教育大学彰化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台湾合作高校签署的教育交流协议2021年春季学期我校将计划选派本科生赴上述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选派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选拔)。现将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春季学期赴台交流本科生的学习时间为:20212月至20217月。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原则上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一学期,但总的交流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

2021年春季学期选派本科生名额共19名,其中公费名额14名,自费名额5名(公自费名额分配以台湾高校最终录取结果为准2020春季学期2020秋季学期入选且保留资格本科生不参与本次选拔占用本次选拔名额),名额分配详见《2021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上述台湾高校的所有专业原则上均可接受我校交生,申请的本科生可加入赴台研修QQ群1025480976从群文件中下载参阅台湾高校的招生简章,详细了解各校办学特色、网址、专业及费用情况各校国际暨两岸事务处网站详细查阅学校将根据对方高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有针对性地重点选派我校相关专业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

1、20182019在校本科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本科生在校已修读所有课程的GPA不低于2.0(GPA指平均绩点,计算方法见附件2)。

3、具备在台湾高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条件和适应能力,能承担在台湾高校学习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开支。

4、符合项目的其申请条件。

四、申请与派出程序

 1、202010月25早上8:00—10月27下午18:00各学院组织20182019级在校本科生通过新教务系统进行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申请,本科生申请后需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在新教务系统里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鉴定教学院长在新教务系统里进行审核,思想政治表现合格学院审核同意者可参加本次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选拔,具体流程见《新教务系统本科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操作流程》(附件3)。请各学院务102812:00点前完成申请赴台交流本科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和学院审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2020102829日,教务处确定选派本科生名单

3、2020117日前,选派本科生完成关材料的准备具体要求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并经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向台湾高校寄送选派本科生的相关材料。

4、202011月—20211月,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办理赴台相关手续相关培训时间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520212月,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抵达台湾学习。

五、费用

1.交流学习本科生学费住宿费缴纳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师[2020]34号)有关规定实施

2、交流学习本科生(含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须自付证件费、保险费、活动费、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等,并按双方学校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参见各台湾高校招生简章)。

六、学生管理及学分认定

1、交流学习本科生的管理及学分认定等工作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师[2020]34号)《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1]241号)有关规定实施。

2、交流学习本科生可按《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9]48号)有关规定享受资助。

七、其他

1、申请本科生须详细考虑学业计划、费用安排等再决定是否申请。入选后因非不可抵抗力因素退出者,将通报其所在学院并不再受理其参加以后各类校际海外交流项目遴选。

2交流学习本科生须提供一位担保人。如逾期不归,学校取消学籍,同时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3派出工作将视届时政策确定如遇不可控因素,则会延期并保留选派本科生交流资格建议选派本科生本学期正常进行选课,待下学期初交流项目确定后再删除相应课程。

 

附件:

1、2021年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名额分配表.doc

     2、GPA的计算方法.doc

    3、新教务系统本科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操作流程.doc

                              

 

       教

                               2020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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