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级学生毕业学分标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326 次 发布时间:2020-12-23
各学院:
为了保证2017级学生能够顺利毕业,需要各学院提前按照本学院实际实施的教学计划和学分修读要求,公布2017级毕业生的毕业学分标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依据实际实施的教学计划和学分修读要求,仔细校准本学院2017级各专业学生的应修总学分、必修学分、选修学分。各学院务必于12月31日之前报送本学院《2017级各专业毕业学分标准校准一览表》一式两份纸质版到教务处办公室(行政2号楼11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2775800634@qq.com。
2.教务处将对学院提交的《2017级各专业毕业学分标准校准一览表》进行核查确认。请各学院在本学院网页公布2017级学生毕业学分标准,方便学生选课。
附件:2017级各专业毕业学分一览表(2020.12).xls
教务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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