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本科生交流学习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与国内高水平大学的交流与合作, 根据学校与对口支援高校签署的本科生交流学习相关合作协议,学校拟选派2021级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交流学习。按对方学校的要求,我校须在8月17日前报送交换生名单,交流学生直接于9月5日前往北师大珠海校区报到。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1、各相关专业大一本科新生,政治思想表现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德成绩优良,积极进取,品德优良,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适应能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才能及协作精神,能够圆满完成交流期间学习任务。
二、学习时间
学生交流学习期限为1学年,本批交流生学习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期满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
三、交流专业及计划
根据两校商定,2021级本科生交流学习专业仅限于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历史学、地理科学、生物科学、物理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等10个师范类专业,共计30人。非甘肃籍交流生人数根据我校相关专业在外省的招生比例确定。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交流专业计划分配表
专业 | 计划交流 总人数 | 计划交流 甘肃籍人数 | 计划交流 外省人数 |
汉语言文学 | 3 | 2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3 | 1 |
英语 | 3 | 2 | 1 |
历史学 | 3 | 2 | 1 |
地理科学 | 3 | 2 | 1 |
生物科学 | 3 | 2 | 1 |
物理学 | 3 | 2 | 1 |
化学 | 3 | 2 | 1 |
思想政治教育 | 3 | 2 | 1 |
体育教育 | 2 | 2 | 0 |
合计 | 30 | 21 | 9 |
四、选拔方式
1、可采取的选拔方式:甘肃籍学生和非甘肃籍学生分别进行排序,按照排名来选拔交流生。
2、学院也可自定选拔原则来选拔交流生。
3、遵照学生自愿原则,学院根据分配计划择优选拔、等额推荐,于8月16日22:00前通过OA报送附件2《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交流学习本科生汇总表》至学校教务处。
五、培养模式
1、交流生一年级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就读,二、三、四年级在西北师范大学就读。
2、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将编入对方高校同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学习,按照对方高校学生同等要求组织教学及管理。交流学习期满,学生返回我校继续回原班级学习。
六、管理办法
1、学生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学习仍属西北师范大学在籍学生。学生需按我校规定修满相应学分,在对方高校应尽可能修读与我校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相同(相近或相似)的课程,交流学习期满后,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向学生本人出具学习经历证书及成绩单,我校认可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的成绩与学分,在进行成绩转换时每门课程可提高5-10分转换,具体由相应学院负责掌握。
2、交流学生的户口、档案关系和党、团关系仍由我校负责管理。学生交流学习期间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根据其教学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管理学生。
3、我校负责交流生学籍学历注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颁发。
4、选派学院统一为交流学生购买保险。交流期间生活费、来往交通费等,由学生本人负担。
七、费用缴纳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免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及我校学费。住宿费根据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住宿费标准支付。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若办理我校退宿,则不缴纳我校住宿费;若不退宿,则按照我校相关规定正常缴纳住宿费。其他费用按对方院校标准执行。
教务处
2021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