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改补退选和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学生补选、改选、退选课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改补退选(3月1-5日)
本次改补退选包括专业选修课、全校各类选修课(含网络通识类)。改补退选时间为3月1日12:00-3月5日12:00。选课模式:即选即得。允许高年级跨选低年级课程。非师范专业学生选修师范专业教育学类、心理学类必修课程时间为3月5日14:00-18:00。
请严格按照该时间进行改补退选,逾期不再处理任何改补退选相关事宜。
2. 确认网络课程(3月6-10日)
所有学生务必于3月6日12:00-3月10日12:00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本学期所修读网课课程。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课程确认是再次告知学生所选择网课课程及相应修读平台,课程确认期间,无法进行改补退选。所有选修课程在课程选定时已同步至相应修读平台,即未进行确认的课程也将同步至相应修读平台,请学生按时修读。
3. 重修选课(3月1-5日)
需要重修选课的学生,请于3月1日12:00-3月5日12:00在新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报名”模块进行重修选课。重修课程在上课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须跟随本专业低年级修读,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修读(见附件2)。
重修计算机类公共课程时,务必将计算机类公共课理论课和上机课同时选上,并且选择同一任课教师、同一班级进行上课。大学英语不重修,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均有一次重考机会。(注:重修课程均有重修标记,学生所有课程成绩均计入绩点计算。)
温馨提示:从2013级本科生开始,毕业时学校已不再组织清考,请各学院通知本院需要重修选课的学生做好选课修读计划。
4.申请免听(3月1-10日)
免听是指经批准不参加听课,但参加平时作业、实践环节、阶段考核和结课考试等的行为。学生经自学已基本掌握课程教学内容并符合教学要求的,或因特殊事由不能按时跟班上课的,可申请免听课程。
符合免听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在新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报名”模块申请免听(见附件3),申请提交后,任课教师和相关学院负责人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学生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
申请免听须在3月10日前提出,过期一概不予办理。
5.注意事项
(1)学生完成课程改补退选后,务必再次查询个人课表,确认、复核所选课程,尤其网络课程,以免错选和漏选。改补退选结束后,将不再受理学生改补退选申请。未按规定完成选课而自行上课并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2)有特殊选课需求的学生可在3月1日上午8:00-3月3日18:00前往各学院教务老师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改补退选结束后,截止3月5日,选课人数不足15人的课程原则上按规定取消开课,课程及选课名单将在系统中删除,学院须及时通知到各班级。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