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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与彰化师范大学、中国文化大学等台湾合作高校签署的教育交流协议,2023年秋季学期我校将计划选派本科生赴上述台湾高校交流学习,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学习(研究生选派工作由研究生院另行通知选拔)。现将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交流本科生的学习时间为:20239月至20241。交流学习的本科生原则上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一学期,但总的交流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学年。

二、选派专业及人数

2023年秋季学期选派本科生名额36名,其中公费名额15名,自费名额21公自费名额分配以台湾高校最终录取结果为准。),名额分配详见《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本科生名额分配表》(附件1)。上述台湾高校的所有专业原则上均可接受我校交流生,申请的本科生可加入赴台研修QQ群:962711002,从群文件中下载参阅台湾高校的招生简章,详细了解各校办学特色、网址、专业及费用情况,也可在各校国际暨两岸事务处网站详细查阅。学校将根据对方高校的办学优势和特色,有针对性地重点选派我校相关专业本科生。

三、申请条件

1.20212022级在校本科生。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成绩良好,本科生在校已修读所有课程的GPA不低于2.0GPA指平均绩点,计算方法见附件2)。

3.具备在台湾高校学习和生活的经济条件和适应能力,能承担在台湾高校学习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等开支。

4.符合项目的其他申请条件。

四、申请与派出程序

 1.系统报名:202347日中午12:00411日中午12:00各学院组织20212022级在校本科生通过教务系统进行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申请,本科生申请后需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在教务系统里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并由教学院长在教务系统里进行审核,思想政治表现合格且学院审核同意者可参加本次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选拔,具体流程见《教务系统本科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操作流程》(附件3)。请各学院务必于413日上午12:00点前完成申请赴台交流本科生思想政治表现鉴定和学院审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确定选派名单:2023413-14,教务处确定选派本科生名单。

3.材料准备:2023515日前,选派本科生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具体要求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并经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向台湾高校寄送选派本科生的相关材料。

4.办理手续:20235月—20236,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办理赴台相关手续(相关培训时间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5.赴台学习:20239,赴台交流学习本科生抵达台湾学习。

五、费用

1.交流学习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缴纳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师党发[2020]34号)有关规定实施。

2.交流学习本科生(含公费交换生和自费研修生)须自付证件费、保险费、活动费、交通费、日常生活费等,并按双方学校要求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费用参见各台湾高校招生简章)。

六、学生管理及学分认定

1.交流学习本科生的管理及学分认定等工作将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关于推进学生海外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师党发[2020]34号)和《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1]241号)有关规定实施。

2.交流学习本科生可按《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9]48号)有关规定享受资助。

七、其他

1.申请本科生须详细考虑学业计划、费用安排等再决定是否申请。入选后因非不可抵抗力因素退出者,将通报其所在学院并不再受理其参加以后各类校际海外交流项目遴选。

2.交流学习本科生须提供一位担保人。如逾期不归,学校取消学籍,同时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责任。

3.派出工作将视届时政策确定,如遇不可控因素,则会延期并保留选派本科生交流资格。建议选派本科生本学期正常进行选课,待下学期初交流项目确定后再删除相应课程。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赴台研修生选派计划.xls.xls

附件2:GPA的计算方法.doc

附件3:教务系统本科生申请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操作流程.doc

                                                       

                                                       教务处

                                                     2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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