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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展评及部分试卷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提高试卷质量,规范教师评卷,学校决定对2022年春季学期、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展评,并抽调部分试卷予以分析评价,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各学院须严格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学分制考试管理规定》和教务处关于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对试卷的命题、阅卷、登分等环节进行认真复查。

二、展评时间:2023522日—526日;展评地点见附件4。学院须在518日前整理好展评试卷及相关材料。同时,生成《2022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目录》、《2022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目录》。

三、展评试卷(包括补考试卷)须按规定装订成册。装订的试卷必须要有试卷交接审核表、A/B卷、参考答案、成绩报表、成绩分析等相关材料。

四、展评期间各学院展室要在工作时间段开放,学院要组织教师、学生进行观摩、查阅,教师、学生有权对存在问题的试卷提出疑义。

五、学院须由主管院长、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及有关教师组成检查小组,对本学院试卷质量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学院自查和展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教务处。展评结束后,请学院于531日前向教务处提交《西北师范大学试卷装订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试卷质量评价学院自查汇总表》(附件2)。

学院抽查和展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登记,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责令责任人按期整改。

六、教务处随机抽调一定数量的试卷进行试卷质量分析评价(抽查试卷目录见附件3)。学院务必于519日前将抽到的试卷及相关教材、大纲、试卷质量评价表(附件4)送至本学院教学督导;教学督导需于522日前将试卷返回学院,并将填好的试卷质量评价表送教务处教务行政科。

七、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试卷展评工作,认真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展评试卷的管理,保证试卷展室开放的时间,为广大师生观摩、查阅试卷提供方便和优质的服务。


附件:

1. 西北师范大学试卷装订基本信息统计表

2. 西北师范大学试卷质量评价学院自查汇总表

3. 西北师范大学试卷质量评价表

4. 西北师范大学试卷抽查目录(2022年春、秋)

5. 2023年春季学期试卷展评地点一览表

6. 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制卷、评卷及装订工作规范

                             教 务 处

                                 2023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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