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校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12 次 发布时间:2024-04-01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教学名师限报2人,教学团队限报2个,教学成果培育项目限报2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限报1个。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同类项目;作为负责人本年度最多申报合计1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
2.学校在校级评审立项的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参加省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评审。
申报省级校级项目参阅附件申报指南。校级教学名师参评教师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校级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表彰;(2)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一等奖奖励;(3)所主持的教学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4)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参评教师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坚持为本科生讲授课程,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并以专业教学工作为主。其他校级项目申报条件与省级项目相同。
3.各学院要组织好本学院项目评审、推荐、排名工作。已立项为校级项目的如参加省级项目遴选,仍须学院推荐排名,在限项范围内推荐。
4.项目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4月24日上午12点前提交行政2号楼110室。电子版材料提交网站:http://210.26.109.194/admin_xmsb/#/login
学校拟定于4月底在云衢楼(文科实训楼)组织开展项目评审。
附件1: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附件2:2024年上半年校级人才培养质量提升项目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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