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延伸“五个环节”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本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11周内,教师可根据课程教学实际情况适时组织期中考试,并及时登载成绩。
二、考试范围:本学期所开设的所有课程。
三、考试方式: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秩序的前提下,教师可根据课程本身特点、性质,采取灵活多样的考核形式(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课程论文、利用网络资源在线考核等)。
教务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