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组织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弘扬学校优良的教风学风,促进学校质量文化建设,现就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期末考试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各学院要严格依照教务处公布的考试安排认真组织考试,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更改考试时间、地点。《大学英语II》、《大学英语IV》无纸化考试于7月4日至7月5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查看,学院及任课教师需提醒考生及时查看考试安排。
二、考试的组织领导与要求
1.落实学院考试组织主体责任。学院是考试组织管理与考风考纪工作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学院应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学生、教师、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考试组织管理与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严肃认真、规范有序开展。
2.严格试卷命题要求。各学院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要体现素质教育要求,鼓励多样化的考核方式。试卷的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体现课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命题不仅要考查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而且要注重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考核,题型分布要恰当,分值分布要合理,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学院须对命题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使考试真正起到检查学生掌握、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程度、检验教师教学工作的作用。要求公共核心课、平行班同一门专业课程必须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流水阅卷,保证成绩公平公正。
3.加强试卷质量管理。各学院所有考试课程的命题、制卷、考试、阅卷、登分等环节由主管教学副院长负责。命题完毕,经系(部、中心)主任审核签字,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签字后,交由专人负责印制。各个环节的交接工作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考试试卷交接审核表》(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务必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试卷格式、试卷及成绩分析表可采用学校提供的统一格式(在教务处网站下载),或由学院根据课程特点确定。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将所有考试课程试卷(包括A、B两套试卷及参考答案、试卷交接审核表、考场记录单、试卷及成绩分析表等)收齐备查。
4.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和管理。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监考教师的安排工作,不得选派研究生监考。学院要召开监考人员动员培训会议,组织全体监考人员认真学习《西北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并将《西北师范大学监考人员职责》与《考场记录单》一并装入试卷袋(正反面打印),供监考人员在监考时对照执行。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必须按时到岗,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清场、查证、维持考场秩序、认真监考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准做与考试无关的事(如吸烟、阅读书报或其他材料、在考场内睡觉等),不得大声交谈,不得随意委托他人代替监考。监考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认定为教学事故。
三、学生诚信教育
学院要做好学生的考前动员,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诚信应考宣传教育,宣讲考试纪律及考试有关规定,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良好的考试氛围。
四、考试巡查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学校教学督导与评估委员会成员、教务处全体干部组成的期末考试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抽查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各学院要做好学院期末考试的组织和巡视检查工作,做到每场考试都有学院领导带队的巡视小组巡视,做好监考教师的考前安排及考试期间按时到岗、履行监考职责(清场、查证、维持考场秩序、监考纪律等)的督促检查及学生考试纪律检查等工作。巡考人员在巡考过程中发现考生作弊行为时,要当场认定、及时处理,同时要追究相关监考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要求
1.所有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校园卡),按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座号参加考试。监考教师须认真查验,凡未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不按安排的地点参加考试者,一律要清退出考场。学生证丢失未及时补办的学生,须持由所在学院出具贴有学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
2.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于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公共必修课缓考在公共课开课学院办理,专业课缓考在开课学院办理)。因病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持校医院有关病情的证明,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申请缓考公共体育课程还必须经体育学院批准) 审核同意,由开课学院批准并出具相应课程的缓考证明后方才有效;因选课或重修造成考试时间冲突须缓考的学生,须在考试前持缓考申请(注明缓考课程名称、课序号、任课教师)及学生证,到相关部门办理缓考手续。否则均按旷考处理,成绩记载为“0”,旷考课程不能参加补考,必须重修(重修旷考须再重修)。
3.全校性公共必修课(大学体育除外)的补考及缓考于下学期第二周双休日(2024年9月7、8日)进行,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限选课的补考及缓考于开学第二周结束前(2024年9月7日前)完成。公共体育课缓考安排在第一周结束前(2024年8月30日前)进行,学生自行联系任课教师参加《大学体育II》、《大学体育IV》的缓考。学校自2013级学生起,不再组织毕业前清考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通知补缓考范围内的学生按时参加补缓考。具体补缓考考试安排见下学期开学初教务处通知公告。
六、成绩报送
1.任课教师报送成绩(包括补考及缓考成绩)工作须在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包括补考及缓考成绩)完成。请各学院督促任课教师务必按时上网报送成绩,否则将影响学生查询成绩。任课教师填报课程成绩时,不得出现成绩空缺;对于“零分”的处理,任课教师必须在“成绩标志”栏选择相应的标记;课程缓考学生必须在“成绩标志”栏有“缓考”标记。
2.任课教师在填报学生成绩时,学生成绩报表中的总评成绩、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必须登载齐全,并在成绩报表中明确注明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所占比例。平行班的同一门课程平时成绩、期末成绩所占比例必须相同。若无平时成绩,须由任课教师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同时须将记分册等一同交学院备查。
3.考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将课程成绩通知学生。同时要求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修读课程成绩,对尚未获得学分的课程,根据学校的安排按时参加补考,否则责任自负。如因任课教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录入成绩而导致学生错过补考时间的,经查实,按教学事故处理,并由任课教师在一周内为学生安排完成补考工作。
4.任课教师上网录入成绩并在学生成绩报表上签字后,将成绩报表(包括补考成绩报表)交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教学秘书,由学院存档。
七、考试材料标准化建设要求
根据学校专业认证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师范专业开设所有课程(包括为师范专业开设的公共课)按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填写表格《<XXX>教学合理性审核材料(课程组提交材料)》(附件3)、《<XXX>试题与产出指标点的对应及及审核评价表》(附件4)、《<XXX>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附件5)。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以及参加其它专业(如工科专业)认证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参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填写表格。同时,鼓励其他专业也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具体填写可参照附件6压缩文件,含《<古代汉语>课程OBE教学合理性材料及审查评价》《<古代汉语>OBE教学合理性材料的评价与审核》《<古代汉语>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注:以上材料作为西北师范大学的教师在本专业认证准备过程中内部使用,超出以上使用范围的任何使用(含网络公开,外校专业、第三方泄露等),均会按法律程序追究责任。若不同意以上授权及使用范围,请老师立即删除收到的相关课程材料!)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学生缓考申请表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学生期末考试试卷制卷、评卷及装订工作规范
附件3.《<XXX>教学合理性审核材料(课程组提交材料)》
附件4.《<XXX>试题与产出指标点的对应及及审核评价表》
附件5.《<XXX>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附件6.《古代汉语》样例
教 务 处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