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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现开展2024-2025学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微专业名称

所属学院

(年)

(人)

招生简章网址

1

短视频创作

传媒学院

1

7

14

40

https://cmxy.nwnu.edu.cn/2024/0708/c238a234604/page.htm

2

人工智能与

数据分析

计算机科学与

工程学院

1

6

12

40

https://jsj.nwnu.edu.cn/2024/0708/c2436a234619/page.htm

3

机器人与人工

智能教育

物理与电子

工程学院

1

6

16

30

https://wdxy.nwnu.edu.cn/2024/0708/c2488a234587/page.htm

4

心理咨询

心理学院

1

7

13

45

https://xlxy.nwnu.edu.cn/2024/0708/c141a234642/page.htm

5

科学科普教育

化学化工学院

1

7

13

35

 https://chem.nwnu.edu.cn/2024/0708/c380a234638/page.htm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微专业”面向全校在读2022级、2023级学生招生;学生学有余力,不影响主修专业学习;每名学生仅可选择一个微专业报名。具体要求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78-828日。

2.报名方式:学生自行到微专业开设学院相应办公室报名(见招生简章)。

3.微专业开设学院负责制定具体录取方案,于83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110办公室(招生人数达15人方可开设)。

4.教务处及开设学院于93日左右公布录取学生名单,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上课。

四、其它说明

 1.微专业收费标准依据《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为100/学分收取,本期招生免收学费。

2.微专业开班后,学生不需要进行选课,直接进教学班学习和考核。

3.学生完成微专业相应课程和结业综合考核并达到学习(考核)要求,由学校统一发放微专业证书。

4.微专业课程考核成绩不纳入本专业学业成绩,考核不合格的不影响研究生推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招生简章.rar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修读申请表.doc

附件3: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录取汇总表  .xls

附件4: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教务处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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