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牵头组织实施推免生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全过程监督推荐工作,教务处负责学业成绩计算和审定,科学研究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创新创业学院)、团委、国际合作交流处、体质健康测试中心等部门分别负责指导做好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及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等认定。团委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提供推免服务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院相关领导及毕业班班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等组成。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确保遴选质量。各推荐单位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衡量标准,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落实制度要求,确保程序规范。各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照前期报送备案的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精心组织、周密推进各项工作,从严审核学术专长,坚决落实回避制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公平公正。各推荐单位应做到信息公开,推荐办法、排名规则、排名结果、推荐名单、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向学生公示。
三、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中职对口、优师专项计划、乡村小学全科型教师、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并满足推免生其他基本推荐条件。
四、推荐办法
全校推免生工作执行《西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24〕68号)。
五、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普通推免生选拔工作依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好推免生工作服务国家战略发展、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引导作用,向相关学院进行倾斜。
(二)“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
“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推免生选拔工作依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西师发〔2018〕89号)执行。
推荐范围: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非以上所列学院学生,不得申请推荐。
接收专业:以上学院对应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本硕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项目推免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实行“3+1+2”培养模式。
(三)“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选拔工作依据《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执行。
本科所学专业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地理科学等专业。非以上所列专业学生,不得推荐。
接收专业为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其余专业不予接收。
签约成功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签订培养协议书,实行“3+1” 培养模式,即前三年在职攻读,第四年全脱产学习。
签约成功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必须在本科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签约无效,取消推免生资格,学生自主择业。
(四)“研究生支教团”专项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工作依据《关于组建第27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4〕3号)执行。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支教服务一年,经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注册研究生学籍,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六、推荐流程
(一)学院提交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9月5日至6日,学院提交本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须明确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专家审核小组成员。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于9月6日前由学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系统(https://yz.chsi.com.cn/)上传。
(二)学生申请。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三)学院审核。9月10日前,学院对申请学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核查相关课程是否合格,核查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志愿服务与荣誉表彰、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等情况以及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及排名,并完成综合成绩及排名等内容的公示。
(四)学院推荐。9月14日前,学院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完成公示。学院对拟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上报。
(五)学生填报。9月14日前,拟推荐学生登陆推免生报名系统(http://210.26.109.51:85/)提交学生成绩单(学生成绩单命名规则为证件号码_姓名.pdf,不超50M,其他材料不再上传),并完善相关信息。
(六)学校审核。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向学校党委汇报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七)“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复试及签约。9月18日至20日,相关学院对审核合格学生进行复试。对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推荐。拟推荐学生需与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及《硕师计划培养协议书》。成功办理签约手续者,拟录取为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签约时间待省教育厅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签约成功后,填写《202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八)上报名单。9月20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上报教育部。
(九)联系单位。9月28日至10月20日,推免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推免生注册、填报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录取和交费等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系统进行。推免生根据各招生单位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类计划要求报考。
报考注意事项:(1)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3)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则不允许填报志愿及接受各类通知,管理部门不允许再发送新通知;(4)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5)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6)不同类型计划推免生报名时须选择规定的接收学院和专业。
七、其他
(一)各学院修订的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学校文件要求,不得与学校推免政策和管理规定相违背。
(二)综合素质评价计算体系涉及的各种奖励、成果等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证书为准。
(三)前三年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前30%的学生人数须取整,不做四舍五入。
(四)相关学院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拟推荐学生名单按照分配名额的2倍上报,拟推荐学生需与教育行政部门、用人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就业协议书》及《硕师计划培养协议书》。办理签约手续者,拟录取为2025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研究生。
(五)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选拔工作依据《西北师范大学在校生征兵工作办法》(西师发〔2016〕142号)及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班学生选拔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西师发〔2021〕154号)执行。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学生选拔工作依据《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甘教厅〔2020〕5号)执行。
(六)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接收待录取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推免生在2024年10月20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