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2024学年本科教学工作整体安排,为确保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就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课程编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专业课课程由各学院负责,按照学院公共必修课、实验课、专业课的顺序自主编排。
2.周六、周日不排课。同一班级的同门课程两次课须间隔一天以上。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不得编排在第7-8节或9-10节,如果课程较多可考虑5-6节排课。
3.化学化工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美术学院及知行校区住宿学生较多学院的本科学生的专业课及学院公共必修课原则上一律安排在知行校区教学楼上课,但要充分考虑不同校区课程的衔接,不得让师生在同一时间段(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跨校区上课。
4.因学院教学计划更改、大类招生未提前上报下学期分班等情况未进入系统的课程本次未能提取。若学院在教务系统中提取的下学期课程不全,在本次排课时,应进入教务系统“培养方案”-“执行计划管理”-“增加课程”的方式进行编排,并联系相关负责人审核。排课完成后,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务必打印《课程表》(按年级专业),认真仔细核对(重点核对是否有漏课、重排课等现象),并请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领导审核。
5.按照《西北师范大学大学教学工作规程》精神,2025年春季学期开课后原则上不再安排调课。按照尽可能满足教师个性化教学要求的原则,各学院在学生选课前完成课程微调工作。
6.要认真审定专业核心课程。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认真审定专业核心课程并选报任课教师。集体审定的专业核心课程名单经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由学院教务秘书编排课表。
二、排课准备
各学院应在排课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新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任务的开设情况(包括实验课程),确保下学期应开设课程全部开设,并联系相关负责人审核。
2.检查开设课程信息,确保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课程类别、课程学分、课程学时等均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无差错,并联系相关负责人审核。
3.教务处已根据历年来各学院所需的教室数对教室进行了预分配(附件1)。如各学院排课时教室数不够,可在全校教室通排时统筹安排。
三、排课安排
下学期本科课程表编排时间:11月1日-12月11日,具体安排如下:
1.培养方案检查及维护:11月1日-11月12日
各学院认真检查(参照附件2)各年级专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培养方案是否准确无误。负责人审核无误后,在“教务运行”-“开课安排管理”-“开课生成”提取2025年春季需要开设的课程。注意:所有公共课在开课生成时开课起始周次设置为1-18周,并务必勾选预置学生选项。所有上课院系务必按照培养方案仔细核对开课生成课程是否有错开、漏开、重复开课等情况。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课生成,如出现错开、漏开、重复开课等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上课院系承担。
2.公共课排课:11月13日-12月11日
阶段一:完成开课任务书。11月13日-11月18日,公共课开课学院需完成相关课程开课任务书(即“教务运行”-“开课安排管理”-“教学安排管理”-“安排”上课教师,核实上课周次和学时等)信息填写。
阶段二:公共课排课。11月19日-12月3日,编排大学体育、大学英语、思政类课程、师范类课程等公共课。
阶段三:调整课程。12月4日-12月5日,如若教师有特殊课程调整需求,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2月5日下午18:00前由教务秘书汇总统一上报教务行政科,逾期不再受理调课申请。12月5日教务处对调课申请进行统一处理。
3.各学院专业课排课和通识教育类课排课:12月6日-12月10日各学院全部完成专业课的编排工作。教务处完成通识教育类课的编排工作。
4.全校教室通排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 | 任务 | 完成人 | 天数 |
11月1日-11月12日 | 培养方案检查及维护 | 各学院 | 12 |
11月13日-11月18日 | 完成公共课开课任务书 | 公共课学院 | 6 |
11月19日-12月3日 | 公共课排课 | 教务处 | 15 |
12月4日-12月5日 | 调整公共课课程 | 教务处 | 2 |
12月6日-12月10日 | 专业课排课 | 各学院 | 5 |
通识类课程排课 | 教务处 | ||
12月11日后 | 全校教室通排 | 各学院 | 3 |
四、专业课任课教师选报
专业课任课教师的选报工作由各学院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在任课教师的选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专业必修课按行政班级排课。
2.专业限选课按限选方向开课,保证每一个方向的限选课容量≥学生总数×70%。
3.专业任选课要尽量多开设,以保证每一门任选课容量≥学生总数×60%。
4.专业共享课(含原小公共课)课程的编排按照《西北师范大学教师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推进会会议纪要》执行,请各学院及时沟通协调,做好相关编排工作。
五、排课注意事项
1.在教务处没有通知全校教室通排之前,严禁各学院占用其他学院教室排课。
2.课表排定之前,及时通知本学院教师核对本人课表。排课时间截止,课表排定,关闭排课功能并开放学生网上选课后,不再受理各学院变更教师、上课时间和地点等要求。
附件1:2025年春季学期学院专业课排课使用教室一览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