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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落实西北师范大学“第四期本科教学改革工程”课程建设工作,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立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语教学课程的界定
双语教学课程,是指使用高质量的外文教材,在教学中使用普通话的同时,使用另一种通用外国语(主指英语)作为教学媒介语在课堂讲授、作业、考试等教学环节中进行教学的课程。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是教学质量高、学生受益面较广的本科专业课程,已用双语教学开设2次以上,课堂教学的30%以上使用外语进行教学。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并用双语承担和组织该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
3、申报课程应具有课程建设的良好基础,双语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教学方法与手段有创新,教学研究成果突出,课程应有完备的外文教学大纲、外文授课教案、外文习题、中外文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具有必需的实验指导书、良好的实验条件、实习基地等。
4、申报课程原则上应选用优秀外文教材(含国外优秀原版教材或国内高水平的自编教材),同时能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和手段进行教学。
5、申报课程所在院系重视和支持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有相应的双语教学课程建设规划,并提供相应的教学设施和教学、实验实习条件。
三、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申报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或本通知网络附件下载。
2、申报采取课程申请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由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课程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和保障课程建设的措施上报学校。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进行现场答辩及网上评审。
3、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学校发文认定;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署实名的书面意见,由教务处报请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委员会复评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由学校发文认定。
四、申报时间和要求
1、2009年10月30日前,各学院将《西北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和《西北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各一份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同时发电子版至jiaoxk@nwnu.edu.cn
2、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须制作申报网页,以便网上评审。内容应包括申报表、相关的教师队伍、外文教学大纲、外文授课教案、外文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中外文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不少于50分钟的教学现场录像等材料。
3、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申报与建设要严格执行《西北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西师发【2009】7号)的规定,学院必须指派专人负责。
四、保障与激励
1、凡批准立项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授予校级优秀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荣誉称号。在有效期内可申报省级、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2、学校对每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拨付专项建设经费一万元。鼓励学院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经费支持。
五、其它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设立专门的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页,进行宣传。
2、各学院要对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予以经费投入,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质量,并以此带动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行政一号楼229办公室)联系,电话7971611。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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