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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评审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教高〔2013〕26号)精神及学校4月份启动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学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特色专业
1.各学院推荐的省级特色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鼓励我校优势、特色专业积极申报。优先遴选甘肃省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2.教学改革整体领先,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起到示范作用。专业建设方案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和可量化的考核指标。
3.人才培养方案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
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
4.专业教学基本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满足持续发展需要,校内外实验、实习、实训条件满足实践教学要求,与相关行业、企业联系密切,具有很强的相关学科专业支撑和良好的专业发展前景。
5.专业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学术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缘结构合理,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
6.申报专业一般应有3届以上毕业生。培养的学生质量较高,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近三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毕业生受社会和市场欢迎,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7.已经评为国家级或省级特色专业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
申报条件依据《西北师范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实施意见》及《西北师范大学“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实施意见》文件相关要求。
二、评选程序
(一)特色专业
1.评审办法。学校将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专门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择优上报。
2.申报材料。《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相关背景材料(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方案、人才培养方案等)一式二份。
申报书、相关材料等要做到内容精炼、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工作。
(二)“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
1.评审办法。学校将本着实事求是、严格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专门召开评审会进行评审。
2.申报材料。申报条件依据《西北师范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实施意见》及《西北师范大学“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实施意见》相关要求上报,要求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三、申报限额和时间
申报限额:每学院限报1个特色专业、1个“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班。
2013年7月10日(刚性时间),请各学院务必将书面申报材料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5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jiaoxk@nw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时间
学校将于2013年7月12日上午8:00在教学5号楼3楼机房(原网络学院)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
 
                    2.《甘肃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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