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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3级新生学生证的通知

 
各学院:
从即日起开始办理2013级新生(包括专升本)的学生证。为了加强对学生证的使用管理,请各学院务必按要求严格执行本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1.各学院由专人负责,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2.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学生领取学生证登记表》,登记表上的“籍贯”、“家庭住址”、“乘火车区段”必须如实填写。其中“乘火车区段”栏内必须填写监护人所在地的火车乘车区到站站名。住址如有变更,由学生本人持监护人所在地公安部门户籍证明,办理变更手续,个人不得自行涂改。在核查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擅自涂改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取消享受火车半价优待。
3.家住兰州或者不需要乘坐火车的,在学生证“家庭住址”中填写学生的家庭所在地,在“乘火车区段”中“兰州至    站”用“/”划掉。
4.假期需要乘坐火车的学生须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享受火车半价优待。需要办理优惠卡的学生在登记表的“说明”一栏中填写“优惠卡”,学院办证负责人负责核查并如实填写《各学院申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人数统计表》(见附1)。
5.登记表一式两份,核对填写的内容无误后,加盖学院公章并上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学生证。上报时间:10月16日以前。
6.学生证芯必须指定专人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其中,“出生日期”、“入学时间”、“发证日期”、“有效期至”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发证日期”统一填写为“2013年10月20日”, “有效期至”统一填写为“2017年6月20日”,“入学时间”统一填写为“2013年9月4日”,“学生证编号”由学院用号码机统一打号。
7.学院和专业必须写全称
8.学生证上一律贴一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相片。
9.填好的学生证按登记表上的顺序排列后,交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审核。
10.学生证办理时间安排(见附2)。
11.需要乘车优惠卡的学生证盖完学校公章后先暂不下发给学生,等学院在学生证磁卡上写入学生信息后再一并下发。
12.对学生证的使用及管理有不解之处请查阅《西北师范大学教学管理规范》(2003年)中的《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生证管理规定》。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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