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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推动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充分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优势,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和复合型人才培养需求,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近期研究制定了《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2024年微专业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设要求

微专业设置不局限于现有本科专业目录,微专业名称可结合社会需求确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微专业建设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明确,特色鲜明。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现学科专业交叉内涵。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

(二)微专业建设学院和参与单位从政策、人员、经费、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持续完善课程大纲及相应管理文件。

(三)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具有高级职称,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主讲本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教学团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能够积极参与微课程建设与管理,主动开展教学改革与模式创新。

(四)每个微专业原则上开设58门具有核心功能的课程(含结业综合考核),每门课程为23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2-20学分。所开设的课程中至少有一门课程为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实践类课程或产教融合课程。

二、评选程序

学院开展相关调研,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制定微专业培养方案,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论证,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报送教务处(每个学院限报1个微专业)。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后确定立项建设项目。

三、经费支持

学校为首批微专业有序运行提供经费保障。

四、材料报送

有意申报的学院请于611日下午17:00前将《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附件2)上传至“教育教学项目管理平台”:http://210.26.109.194/admin_xmsb/#/login(附件3)。同时,请将签章后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提交至行政2号楼110室。

五、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王老师,7971611


附件1: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管理与办法.pdf

附件2:西北师范大学微专业建设申报书.doc

附件3:教育教学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docx

 

教务处

202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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