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1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 浏览量:25 次 发布时间:2011-04-20
各学院:
现接到兰州市教育局通知,对全市教师资格网上申请认定工作的时间进行了调整,因而我校该项工作的时间也进行了相应地调整,具体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均不变,仍按《关于进行2011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一、学生书面申请阶段(4月22日—5月10日)
符合本次认定范围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分达不到毕业要求需延长修业的学生本次不能申请,考研、出国等暂不进入教育系统就业者可不申请),由学院组织核对《西北师范大学2011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登记表》,学生在“申请人签字”栏签字,确认申请。
二、学生网上申报阶段(5月15日—5月30日)
符合本次认定范围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填写个人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在申请范围之内但没有进行网上申报的学生视为放弃,不再受理申报。
三、学院核查材料阶段(5月31日—6月8日)
四、资格审查阶段(6月9日—13日)
各学院依指定时间段(附件1)将按要求整理、粘贴的申请材料报送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五、颁发教师资格证阶段(6月27日—30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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