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暂行管理办法》(西师发[2005]145号,2016年12月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开学初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原则
1、学生须在文史类、理工类同类专业之间申请转换专业(文理兼收专业除外)。
2、当年被我校录取且符合学院相关专业单科成绩要求的普通本科新生可申请转换专业。
3、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转入专业体检要求。
4、民族班学生原则上只能转入民族班。
5、以下学生不列入转专业范围:
①艺术类专业学生(含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敦煌学院所有专业及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校企合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
②生源为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
③生源为中职对口招生学生(三校生)。
二、时间安排
1、9月6日,各学院报送盖章版本学院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分专业计划表(云亭班、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单列)(见附表1)。
2、9月9日至9月17日,学校公布转专业计划、各学院组织学生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换专业申请表》(见附表2),并汇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转换专业汇总表》(见附表3)。请各学院务于9月17日上午12点之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报送教务处行政科(行政1号楼110室,7971434),逾期不再受理。
3、9月18日至9月22日,教务处根据学生高考成绩,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4、9月23日至9月25日,在校园网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有关事项
1、各学院同意转出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本专业报到人数的20%-30%。
2、外省考生计划在转入专业总计划中按30%的比例单列。
3、高考科目单科成绩达到满分90%以上者可以申请转入相应学科专业。
4、学院内部转专业在遵循转专业基本条件上,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同时上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院内部转专业仍需提交附表2及附表3,附表2上学院需签署明确意见,附表3上需与本院其他转专业学生汇总在一起),不占各专业拟转入计划名额。
5、请各学院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每位2019级学生,并根据有关要求和现有班额情况,认真研究确定转入计划,严格审查转入、转出学生资格,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
6、此次转专业的进展情况将及时公布于教务处网页,请广大新生密切关注。
附件:1. 西北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分专业计划表.xls
5.关于印发《西北师范大学“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6.关于印发《西北师范大学“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doc
教务处
2019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