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以及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学校拟于7月5日-7月9日开展2020年立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项目清单详见《2020年“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建设内容。项目是否按照申报书设定的建设规划、建设目标、建设成果等开展工作。
2.项目进展。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阶段性预期建设效果是否达到。
三、工作安排
1.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要求,根据《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进展,填写《“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撰写《“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教学课件、教学研讨记录、教学评价、论文复印件或录用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课程网站链接、教学视频等。
2.学院审核。项目所在学院于7月4日17:00前对该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审核,明确评审意见,并提出“通过”及“不通过”结论。建议以公开课的形式进行评审。学院通过审核的课程请负责人于7月5日1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775800634@qq.com,纸质版(附件2中期检查表一式2份、附件3中期检查报告1份及支撑材料1份),签字盖章后送到行政2号楼教务处110办公室。
3.专家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提出终审意见。
4.结果公示。教务处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并公示检查结果。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和认真组织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提升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快形成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生动局面。
五、结果运用
本次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中期检查被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学校将进行重点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参与省级和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评选;中期检查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三个月,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并停止经费支持,对于不通过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将酌情减少课程思政类项目的投入。
联 系 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7971611
附件1:2020年“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中期检查项目一览表.xls
教务处
2021年6月24日